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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杰出研究人员或杰出教授,顾名思义适用于在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研究人员或教授的申请人。EB-1B需要由雇主出面提出申请。 美国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移民条件 1) 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: l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,并由雇主支持申请; 2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;并且 3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,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国际性知名度。 2) 特殊条件 申请人必须需要有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,但不需要经过劳工部申请劳工认证程序。申请人至少需要有三年以上的相关教学或研究经验,并且至少满足以下六条中的两条: ①. 申请人获得过国际性的奖项,并获得国际公认在学术界具有杰出地位者; ②. 申请人为国际学术机构的会员,且此学术机构的会员入会标准必须有杰出的成就; ③. 曾获得报章媒体报道申请人的成就; ④. 申请人是学术机构的评审会员或重要干部; ⑤. 申请人是重要科学研究的主要作者,并在专业领域有独到的见解或成就; ⑥. 申请人曾在专业杂志或国际著名专业刊物发表文章、论文、作品、书籍等。 EB-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,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,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,并在I-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。 对雇主的要求:雇主可以是大学或者研究所,或者私营雇主。私营雇主要求至少已经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,并且该雇主在其行业有所成就。 3) 优势: EB-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,也不存在排期,所以可以直接递交I-140和I-485。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EB-1b申请依附于雇主,在I-140批准和I-485递交180天之前如果转换雇主则对EB-1b有负面影响。即使在I-140批准和I-485递交180天之后,如果转换雇主而原申请雇主提出撤销已经批准的I-140, 或者新的工作不符合EB-1b法律要求,则EB1B申请也非常可能受到影响。 4) 家属 同杰出人才一样,EB-1b也属于第一类优先,不需要排期,申请人可以同时递交I-140和I-485。此时,也可以递交其家属的I-485(绿卡申请)。 |